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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23-01-12    浏览量: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数理总支函〔2023〕02号

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重科院委〔2023〕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时忠诚核心、事事紧跟核心、处处维护核心、坚决捍卫核心,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

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特色科技大学。

二、开展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开展形式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同时,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度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作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实现“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和学校印发的党支部职责清单,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按要求报告管好个人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对照检查。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要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要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要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明确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次年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党员同志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带领支部党员同志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做好与支部党员同志的谈心谈话,为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确保工作实效。

学院党总支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处级领导干部对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工作和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点评,并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整改工作台账,对党支部的整改工作和党支部党员同志的整改承诺进行监督。

(三)加强工作作风。

各党支部要按照《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支部2022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台账》(见附件1)的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台账

2.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台账

3.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2022年度党支部党员评议情况及整改承诺汇总表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台账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备注

学习学校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的要求。

1.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学校通知要求;

2.党支部按照学院的工作安排,结合支部实际,研究制定支部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计划,;

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在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

4.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通知内容通过内网传送,勿传到外网。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党支部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

2.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3.党支部可以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学习内容:1.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度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学习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

党支部和党员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1.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和学校印发的党支部职责清单,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2.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按要求报告管好个人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对照检查;

4.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5.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6.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查摆的问题清单见附件2;

2.党员查摆的问题清单列表见附件3。

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2. 党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对支部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各支部提前3个工作日向党总支报备开会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备案,各支部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参加会议并进行点评。

对党员作出评定,并反馈于评定意见。

1.党支部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党支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告;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党支部委员会明确整改措施,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党员承诺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总支备案;

3.党总支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

1.党支部委员会整改台账见附件2;

2.党员整改承诺见附件3;

3.党支部在3月24日前,将附件2、附件3以支部为单位报送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附件2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关于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台账

党支部名称:

序号

查摆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时间

1





2





3





……

























党支部书记签字:

附件3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2022年度党支部党员评议情况及整改承诺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

序号

党员姓名

民主测评结果

查摆的问题

党员整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