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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2    浏览量: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数理总支函〔2023〕03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重科院委〔2023〕9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处级领导干部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组织员按学校组织员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由学校外派同时明确由上级考核的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劳务派遣人员另行通知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教职工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突出重点、结果运用、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首要考核师德师风,重点考核日常工作实绩。

(一)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核

1.德:主要指教职工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行,考核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考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考核师德师风表现、立德树人成效、遵守规章制度,考核爱生、爱岗、爱校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性、思想性、责任心,坚决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2.能: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岗位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服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能的提高和业务知识更新等情况,突出业务性、技能性、创新性。

3.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责任感,考核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爱岗敬业的情况,参加所在单位或党支部、教职工会议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公共活动的情况,考核团结协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善于革新、勇于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突出积极性、主动性、进取心。

4.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对学校做出的贡献、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服务成效的情况,以及在完成专业知识、技能传授的同时,开展“三全育人”相关工作的成效,突出成效性、创新性、贡献度。

5.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突出自律性、他律性、政策性。

(二)按照岗位类别及职责侧重工作实绩考核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类人员的考核应以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分类进行,根据所聘岗位性质的不同,具体考核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1.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完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创新能力和“三全育人”方面的贡献。

2.辅导员。侧重考核完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班级建设、学业发展指导等学生工作实绩,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和质量,以及在“三全育人”方面的贡献。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服务能力、服务行为、工作效率和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我校发展面临问题的能力,以及在“三全育人”方面的贡献。

4.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奉献精神、责任行为、工作效率、管理能力、服务水准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三全育人”方面的贡献。

5.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水准、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情况,以及在“三全育人”方面的贡献。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新进人员根据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还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不定等,按照学校考核相关文件执行。

(一)优秀等次

优秀等次的指标(附件4)。同等条件下,优秀等次应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考核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师风好;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二)合格等次

考核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师风好;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三)基本合格等次

2022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师风、工作作风表现一般的;

2.基本完成本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业绩欠佳的;

3.发生1次一级教学事故或2次以上教学事故的;

4.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5.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服务水平较低,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的;

6.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推进,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7.未经批准离校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或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超过6次的;

8.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24次的;

9.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四)不合格等次

2022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合格:

1.违反师德、学术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受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处理而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3.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工作不努力,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4.应参加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提醒、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5.责任心不强,出现2次一级教学事故或工作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形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经群众反映并经查实的;

6.未经批准离校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超过10次的;

7.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0次的;

8.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国家政策法规的;

9.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等的;

10.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告诫期内仍表现不好的;

11.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五)考核不定等

新来校工作教职工,根据其学校签订的协议时间,凡属于试用期内的,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奖惩。

(二)考核为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高职低聘等处理。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予以解聘。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学习(2023年2月23日前)

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学校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与相关规定。

(二)填写考核登记表(2023年2月24日前)

学院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

(三)二级单位考核(2023年3月3日12:00前)

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组织教职工述职,并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于2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考核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刘丁芳老师校内办公系统邮箱。

学院考核工作组在充分了解职工日常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教职工所在基层组织的考核等次意见、教职工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教职工确认考核结果(2023年3月31日前)

经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同意、学校公示后,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人事处领回年度考核登记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签字确认,完成签字后统一交回人事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程序、标准完成考核工作。

(二)认真实施,促进工作

教职工个人要对照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找出差距和不足,确定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争取下一年度做出更好业绩。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

(三)回避原则,严肃纪律

年度考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有亲属关系的教职工实施考核工作回避。考核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在考核中发生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

2.数理与大数据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表

3.数理与大数据学院2022年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

考核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岗位类别及等级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职称


任现职时间



工作

单位


(述职)


(述职)


分管

领导

档次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

小组

审核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委会意见)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被考核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总结不能加页,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表

基层组织名称:

序号

姓名

工号

考核建议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该该表电子版请以Excel形式报送。按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定等分类依次填写。

附件3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2022年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序号

考核单位

考核指标分配

1

大学数学教研室

3

2

大学物理教研室

3

3

应用数学系

1

4

数据科学与统计系

2

5

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1

合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