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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2    浏览量: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数理总支函〔2023〕04号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

按照《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重科院委〔2023〕10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教职工(含处级领导干部、组织员)。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评价原则,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年度师德师风表现。

三、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以《重庆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评实施办法(修订)》为依据,重点考核教职工在爱国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和服务社会等六个方面的师德表现。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安定与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遵守规章制度。

(三)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敬业爱校,恪尽职守,爱岗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守正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自强自信,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六)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为学校事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学生成长成才、公共管理工作服务。主动参与社会实践,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不合格:教职工违反党中央、教育部等上级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或存在重大思想政治、师德失范、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当年触及《重庆科技学院师德负面清单和行为失范处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因违反师德行为被给予处理或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聘期)考核、职称评聘、干部选拔、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导师遴选、人才项目、进修培训等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经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在上述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个人年度(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学习(2023年2月23日前)

学院党总支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重庆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评实施办法(修订)》,进行师德考核动员,明确师德考核要求与相关规定。

(二)个人自评(2023年2月24日前)

由教职工本人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附件1),对个人师德情况进行自评。

(三)基层单位考核(2023年2月27日前)

教职工所在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结合教职工2022年度师德师风综合表现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于2月28日将《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附件1)、《数理与大数据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刘丁芳老师办公系统邮箱。

(四)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考核(2023年3月3日12:00前)

学院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结合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考核意见,通过学生日常测评、同事互评等多种形式,确定考核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存档管理(2023年4月底前)

经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审议,学校公示和审批后,学院党政办工作人员到人事处领回教职工师德考核表,将考核资料存档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广泛做好工作动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有效完成基层单位考核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严肃纪律,求真务实

学院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客观、公平、认真做好师德考核工作,不得在师德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院对师德存在突出问题的教职工,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材料递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刘丁芳老师处。

(三)落实要求,严格回避

年度考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在年度考核过程中,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

2.数理与大数据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党总支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


个人自评

(从爱国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服务社会和参加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情况等内容进行自评)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层单位

考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考核意见

组长 (盖章)

年 月 日

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审议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

1.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各基层单位和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须给出“合格/不合格”的明确意见。

2.基层单位考核意见:机关部门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二级学院(部)教职工可由所在系(中心、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或学院(部)相关领导提出。

3.各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确定考核结果,由组长签字,党总支代章。

4.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考核意见为不合格的,应在“备注”处写明事实依据和相关具体情况。

5.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由各党总支负责存档。


附件2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 负责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总人数(含处级领导干部、组织员):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师德考核结果

序号

姓名

工号

考核结果

(合格/不合格)

备注

1





2





3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电子版请以Excel形式报送。按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依次填写,考核意见为不合格的,应在“备注”处写明事实依据和相关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