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行为。本办法所称工作用餐,是指因学术研讨、学生活动、工作加班等需要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用餐行为。外事公务接待按照学校外宾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学院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应当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来访单位一般应有公函,未能出具公函的,由接待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公务接待事前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结束后应填写《公务接待清单》(附件2),均由学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与审签。校内人员工作用餐应填写《工作用餐清单》(附件3),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条 不在机场、车站、码头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住宿原则上在学校签订协议的酒店安排住宿,不超标准,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学院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待单位一般为接待对象安排工作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为接待对象安排一次公务接待餐。
(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原则上安排在校内用餐,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三)用餐应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安排接待餐以外的宵夜。
第五条 公务接待餐和工作用餐应严格按标准用餐,公务接待餐按不超过100元/人·餐的标准执行,工作用餐按不超过45元/人·餐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轻车简从,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量。
第七条 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学院预算经费中开支。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八条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审批,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办理,按一事一结算办理,接待费用应使用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应提供公函或情况说明、《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及正规票据等报销凭证。报销学术研讨、学生活动等工作用餐,应提供《工作用餐清单》及正规票据等报销凭证。
第九条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重庆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2.重庆科技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3.重庆科技学院工作用餐清单
附表1
重庆科技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来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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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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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名单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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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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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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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经费预算 |
餐费 |
住宿 |
交通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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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重庆科技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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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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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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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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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用 |
餐费 |
住宿 |
交通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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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 |
单 位 |
姓 名 |
职务(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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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 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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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表3
重庆科技学院工作用餐清单
用餐单位: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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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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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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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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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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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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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